- 版本 DB4403/T 439—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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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日期 2024年4月30日
- 最后更新 2024年4月29日
公共数据安全评估方法
由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指导,深圳市信息安全管理中心等单位牵头编制的深圳市地方标准《公共数据安全评估方法》(DB4403/T 439—2024)于近日正式发布,将于5月1日实施。《方法》旨在为深圳市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在开展公共数据处理活动时,提供一套系统化、标准化的安全评估框架与操作指南。
《方法》规定了公共数据安全的通则、通用管理安全评估要求、通用技术安全评估要求、数据处理活动安全评估要求、整体评估与评估结论。《方法》适用于各级公共数据主管部门、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开展公共数据安全评估,也适用于处理大量个人信息的服务平台数据安全能力的评估。
该标准围绕数据全生命周期,明确了公共数据安全评估的目标、原则、范围、内容、流程、方法以及结果应用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公共数据在采集、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环节的安全性,有效防范数据泄露、滥用、篡改等风险,保障公众隐私权益,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