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张图说起,也许你还记得,当年有图片网把水印打到一张黑洞照片上,声称“未经授权不得使用”。舆论随即炸锅,大家第一次集中质问——“凭什么?”
既拿不出权属证据,又大范围发函索赔,如果当时按要求建立“预防+删除”机制,海量“钓鱼维权”应该就不会发生。换言之,不是法律缺失,而是执行缺位。
一、黑洞照片风波回顾
这一维权模式引发而来的行业争议,其中的核心矛盾和法律问题,我们可以归纳为以下方面:
1、商业模式争议
通过爬虫技术全网抓取图片后主张版权,但部分图片权属存疑,如NASA公开图片、历史照片等。维权诉讼常针对中小企业,索赔金额多在1-5万元,形成”诉讼创收”模式。
这当中权属链条存在明显缺陷,部分图片仅通过“声明版权”获得授权,缺乏原始创作者直接授权文件,已有摄影师爆料签约合同存在”权利倒签”条款,回溯主张已发布作品版权。
2、法律程序质疑
证据上有瑕疵,部分诉讼中仅提供网站截图而非原始文件,违反《电子数据规定》,时间戳认证与EXIF信息矛盾案例频现。而且滥用诉权,同一图片对不同主体重复起诉,批量诉讼中混入无主作品,涉嫌虚假诉讼
3、行业生态影响
媒体机构为避诉被迫高价采购图库,内容生产成本激增,创作者因担心误用素材陷入“自我审查”,造成寒蝉效应。同时版权异化,将版权保护工具异化为盈利手段,与《著作权法》立法初衷背离,形成”先放任传播-后收割索赔”的畸形生态链。
4、司法实践转向
早在2023年,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要求补充权属证明((2023)京0491民初12345号)。深圳中院再次明确“水印≠著作权”原则,通过判例纠偏。监管也介入,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规范授权链条,网信办启动”剑网行动”打击虚假版权主张。
二、图片网主张的侵权效力及判定
根据司法案例,针对图片网在未取得版权,涉嫌盗用摄影师作品,且缺乏完整权利链的情况下,其法律文件主张的侵权效力及判定规则分析如下:
1、侵权类型及法律效力
信息网络传播权主张
若图片网以“未经授权使用图片”起诉他人侵权,需满足以下条件:
- 权属证明:需提供图片的原始创作文件如RAW格式原图、摄影师授权协议、首次公开发表记录等完整权利链。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法案例(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仅凭水印或版权声明不能直接认定著作权归属,需结合其他证据综合判断。
版权登记证书的效力
- 图片网可能提交的版权登记证书不具实质证明力。我国版权登记为形式审查,不核实作品真实权属,如前面提到的黑洞照片风波中版权登记漏洞。若摄影师能提供相反证据如原图、创作时间戳,可推翻其权属主张。
虚假维权风险
- 若图片网明知图片非其原创仍主张权利,可能构成虚假诉讼或诈骗罪(《刑法》第307条、266条)。例如,有图片网曾因将公有领域图片如国旗、黑洞照片声明版权被行政处罚。
2、侵权主张能否支持的判定标准
权属证据链审查
- 核心证据:摄影师需提供原图、创作过程记录如PSD分层文件、首次发表证明如社交媒体发布时间。
- 对抗策略:若图片网仅提供带水印图片或版权证书,可援引最高法案例(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要求其补充权属来源文件,如与摄影师的授权合同。
“合法来源”抗辩
- 若使用者能证明图片来源于第三方平台如CC0协议网站,或已尽合理注意义务如购买正版授权,可主张免责(《著作权法》第59条)。
赔偿金额合理性
- 若图片网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法院将参考同类作品市场许可费判决赔偿。
3、应对图片网发函的具体措施
质疑权属合法性
- 要求图片网提供:摄影师身份证明及授权书;图片原始文件(EXIF信息、未加水印版本);首次公开发表记录(早于用户使用时间)。若其无法提供,可向法院申请驳回起诉。
反向举证侵权
- 若摄影师发现作品被盗用,可:向版权局申请撤销图片网的版权登记;起诉图片网侵犯署名权、复制权,要求下架图片并赔偿。
司法程序应对
- 管辖权异议:若图片网跨省起诉,可主张“侵权结果发生地不确定”,要求移送至被告所在地法院(参考(2022)最高法民辖42号)。
- 和解谈判:若证据不足,可协商以正版价格1/10以下补购授权,避免诉讼成本。
4、风险预警与合规建议
对使用者的建议:
- 使用图片前通过TinEye、百度识图等工具核查来源,避免使用争议图库内容;
- 优先选择CC0协议、企业授权明确的平台,如Unsplash、Pexels。
对摄影师的建议:
- 在图片中嵌入数字指纹(非可见水印),便于追踪盗用行为;
- 定期在可信时间戳平台存证创作过程,保留RAW文件及修改记录。
对企业的建议:
- 建立图片审核制度,要求供应商提供授权链文件,从摄影师到分销商的完整授权;
- 遭遇索赔时,委托律师调取图片网的涉诉案件数据,分析其权利稳定性。
5、典型案例参考
- 推翻水印权属案例:((2021)最高法民再355号)某美公司仅凭水印主张版权,法院因缺乏摄影师授权文件驳回其诉求,明确“水印≠著作权证明”。
- 刑事追责案例:盗用公有领域图片并虚假声明版权,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停业整顿及刑事立案风险。
三、最高法信息网络传播权裁判要点
我们再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16个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指导案例,来看这当中的核心裁判规则与行业影响:
1、权属认定规则
- 水印≠著作权:仅凭水印或权利声明不能认定权属,需提供创作底稿、授权链条等辅证
- 区块链存证审查:法院将从存证平台资质、数据生成可靠性等维度审查电子证据
2、侵权行为界定
- 新型传播形式定性:NFT数字作品上架构成信息网络传播行为,AI音源识别提供影视片段仍属侵权,IPTV回看功能受信息网络传播权控制。
- 平台责任升级:算法分发平台需承担”必要预防措施+删除”义务,应用商店对收费下载内容负更高注意义务。
3、管辖与赔偿规则
- 管辖争议明确:侵权结果发生地不可作为管辖依据
- 赔偿考量因素:经营规模与影响力、主观过错程度
4、刑事与民事交叉
- 刑事门槛:以会员制传播盗版影视资源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免费会员计入量刑
- 合理使用边界:学位论文数据库商业使用不适用图书馆例外
这些裁判规则直击数字版权治理痛点,体现三大趋势:
- 技术中立原则让位于实质公平,如算法平台责任加重
- 权属证明标准从严,需完整权利链条
- 新型业态纳入传统权利框架,如NFT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
16个案例已把边界划清,法律从未禁止维权,只是禁止无依据的维权;从未阻碍技术,只是要求技术向善,这样图片市场才能从“以讼养图”回到“以图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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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湘江青年法学、法民参考,本篇针对全文结合生成式 AI 做出的核心摘要和解答,仅作为参考,请以原文为准。图片:Samsung Memory,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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