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版本 〔2022〕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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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建日期 2023年1月17日
- 最后更新 2023年1月17日
关于促进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数据是经济发展的重要生产要素和核心引擎,数据安全已成为我国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数据安全产业对于提高各行业各领域数据安全保障能力,加速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和价值释放,夯实数字中国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基础有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相继颁布实施,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正式建立,数据安全被赋予新的时代意义,发展数据安全产业既是数字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使然,也是新时代使命使然。为指导产业各方主体积极、有序开展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共同推动数据安全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十六个部门联合出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定位为数据安全产业顶层政策文件,出台该文件的总体考虑:一是贯彻《数据安全法》和落实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工作部署。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构建数据安全产业顶层制度,为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鼓励支持各方加大投入,共同做大做强数据安全产业。二是明确数据安全产业发展任务。聚焦数据安全保护和开发利用两类需求,多维度、分层次明确产业发展主要任务,从供给侧为保障国家数据安全提供技术、产品和服务支撑。三是营造数据安全产业发展生态。加强标准体系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等工作,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保障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