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29日,为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中国计算机行业协会、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通信学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商用密码应用产业促进联盟、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等十七家行业组织共同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合法合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准确全面履行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基础,已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等各环节,保障数据安全,事关国家安全大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先导区,是推进数字经济做强做优做大的主力军。随着数字化转型进入全面加速期,数据资产的价值和重要性不断提升,数据泄露、篡改、破坏导致的影响日趋严重。
国家层面对数据安全更加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政策不断颁布实施,为开展数据安全监管和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对数据处理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
为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处理者合法合规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指引》,聚焦数据处理者在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过程中的难点问题,明确数据安全合规依据,提供实务指引,指导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安全合规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现面向成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截至2024年10月16日。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并反馈至联系邮箱。
联系人:郝强,010-68094558,haoqiang@caict.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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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来源:中国通信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