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北京市数字经济政策数据要素精华汇编

政策精华汇编梳理了过去两年北京市出台的 23 项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方便企业明白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是一份简明务实的政策服务指南。

2024 北京市数字经济政策数据要素精华汇编
出处: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

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是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北京市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将数字经济作为全市“五子联动”战略布局的核心枢纽,出台了系列政策和措施。

2024 年,是抓住一切有利时机,利用一切有利条件,增强企业发展确定性的一年。《北京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2024)》(以下简称“政策精华汇编”)梳理了过去两年北京市出台的 23 项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方便企业明白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是一份简明务实的政策服务指南。

1. 数据资源资产化

探索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建立完善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活动。对于数据资源首次实现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 100 万元的,可以对企业为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所发生的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资产评估和第三方审 计等服务费用予以 30% 的补贴,同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补贴最高不超过 50 万元。
——2023 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推动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标准化试点。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基础台账,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化全流程管理。组织建设行业数据资产登记节点,推进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登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资产登记。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资产登记。对于企业首次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的,可以按照该企业首批取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登记费用的 30% 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 10 万元。
——2023 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2. 数据交易流通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对于企业签订的首个数据产品交易合同,可以按照第一年度数据交易额的 4% 对企业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0 万元。
——2023 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探索数据资产金融创新。探索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建设一体化数据流通体系。探索建设基于真实底层资产和交易场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给予数据资产运营单位相应业绩考核支持。允许数据商建立商用化的行业数据服务平 台,为中小微企业等用户提供数据产品。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会数据有序流通。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建立数据交易机构预定价、买卖双方协议定价、按次定价等数据产品定价模式。推动建立数据交易范式及合同模板。引导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依托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率先探索数据跨境流通。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支持海淀区等建设北京数字贸易港,支持朝阳区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跨国企业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数字贸易试验区。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3. 数据共享开放

鼓励企业通过数据训练基地、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平台或其他权威网站等渠道向社会首次开放数据资源。可以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效果,对企业予以奖励, 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
——2023 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规范公共数据专区授权条件、授权程序、授权范围,以及运营主体、运营模式、运营评价、收益分配、监督审计和退出情形等。

被授权运营主体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 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偿开发利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发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升级改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 关。探索搭建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或知识生产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推进数据应用场景示范。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场景库,加快推出一批满足“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网慧治”等功能的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4. 数据治理体系

创新数据监管模式。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推进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推出一批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流通领域的典型司法案例,为国内外数据要素司法实践提供参 考。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研究制订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传输、共享、开放等全流程的数据合规指引,出台大数据应用的禁止清单和谨慎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内部 设立数据治理委员会,明确首席数据官或首席合规官。在重点行业形成一批数据合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增强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强化数据安全和治理。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和贯彻标准执行。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5. 人工智能和新技术推广

支持构建城市算力中心体系。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对于改造后 PUE 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照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 25% 进行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 30% 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 3000 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归集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组织有关机构整合、清洗中文预训练数据,形成安全合规的开放基础训练数据集。持续扩展多模态数据来源,建设高质量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谋划建设数据训练基地。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示范区,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开放。探索基于数据贡献、模型应用的商业化场景合作。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强大模型训练数据采集及治理工具研发。构建数据管理平台相关系统,研发数据清洗、标注、分类、注释及内容 审查等算法及工具。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推进数据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数据要素平台,实时提供数据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本文摘编自北京市数字经济促进中心发布的《北京市数字经济政策精华汇编(2024)》,在文末扫码入群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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