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公开征求意见
出处: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为支撑《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节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的落地实施,标准针对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敏感个人信息,明确数据处理者进行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处理活动的安全要求,重点针对采集必要性、安全保护、脱敏规则、告知同意等方面提出要求。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和《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等安全要求。合理性原则体现在本标准为支撑《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节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规则的落地实施,规范各类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者,包含网上购物、网络支付、网络预约汽车、快递物流、网络音视频、即时通信等各类场景下的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者。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 敏感个人信息处理安全要求》现已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根据《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要求,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准相关材料已发布在信安标委网站,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0月8日24:00前反馈秘书处。

联系人:王姣 010-6410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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